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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外聘兼职教师聘任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规范和加强外聘兼职教师管理,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二级学院(部)依据《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浙工职行〔2015〕13号)任职条件、聘用程序、工作职责等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外聘兼职教师的聘用审核和管理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拟承担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各类教学任务的首聘教师和续聘教师。
二、审核内容
(一)首聘教师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复印件
4.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5.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其他相关需留档信息
(二)续聘教师
因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技能等级调整需提高薪酬标准的教师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不调整薪酬标准的续聘教师无需提供。
(三)其他
1.根据人事处《关于调整外聘兼职教师待遇及报送2020年外聘兼职教师招聘需求的通知》要求,各二级学院(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外聘兼职教师待遇(具体通知详见附件2),文件解读可联系人事处金波老师,电话:88009054。
2.对于银行卡的要求:
(1)银行卡开户名为本人
(2)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
(3)银行卡为借记卡
(4)银行卡能正常交易(若使用社保卡交易,需至银行开通相关功能)
为避免课时费发放失败,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外聘教师提交银行卡复印件进行核对。
三、工作要求
1.每个拟外聘教师都必须填写《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登记表》,同时各二级学院(部)需对拟聘人员的各项材料认真审核,审核人员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提交至教务处。
2.教务处集中审核外聘教师聘任资格,对于临时聘用的外聘教师,务必在上课前将聘任材料上报教务处审核。
3.对于以往学期已聘任过的外聘教师再次聘任时,请注意外聘教师的年龄要求:男性65周岁以下,女性60周岁以下。
4.请各二级学院(部)填报《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教师汇总表》。
5.各二级学院(部)把首聘外聘教师审核材料(登记表和复印件按一位教师一份装订)、续聘教师登记表和汇总表于2024年1月18日前提交至教务处。
6.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请各二级学院(部)及时将外聘教师信息录入劳务报酬申报系统。
此项工作联系人:李莎,电话:88009096
附件:
1. 浙工职行〔2015〕13号关于印发《外聘兼职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 关于调整外聘兼职教师待遇及报送2020年外聘兼职教师招聘需求的通知
3.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登记表
4.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教师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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